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王高年等5名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察,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王高年任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副厅长级);
梁吉东任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李锦煜任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
张宏任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
刘畅任兰州文理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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