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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税务局成功征收首笔“水土保持补偿费”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14:19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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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宁县税务局成功征缴第一笔水土保持补偿费,并为缴费人开票。

  中新网甘肃新闻1月15日电 (通讯员 贺庆宁)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宁县税务局成功征收首笔“水土保持补偿费”,并开出首张缴费证明,费款金额21700元。这标志着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收主体的顺利划转。

  为确保征收主体的顺利划转,宁县税务不等不靠,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划转工作在县级层面顺利开展。一是成立宁县税务局非税收入划转推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形成划转工作方案,按照部门职责对划转工作进行细项分工,确保划转工作无遗漏、无缺口。二是各部门通力合作,相关部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划转工作开展情况,多次召开划转工作联席会议,就具体划转事项进行现场沟通,建立了业务交接和信息传递互联互通工作机制。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业务、政策培训学习,学懂弄透四项非税收入的具体征收政策,做到全链条相关经办人员吃透政策,心中有数,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划转工作。

  下一步,宁县税务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局、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工作,继续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联系,积极研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优化“非接触式”缴费服务,持续拓展“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缴费渠道,切实方便缴费人。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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