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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鼓励大胆创新“尽职免责”:“联合培养”青年人才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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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兰州新区“液态太阳燃料合成示范项目”。(资料图)

  中新网兰州7月13日电 (记者 魏建军 刘玉桃)在13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科技厅表示,青年人才要“联合培养”,大胆创新“尽职免责”。

  甘肃省科技厅厅长张世荣表示,《若干措施》中70%是激励奖补政策,涉及“科研人员”的政策就有12条,将大幅度提高甘肃省科研人员的待遇和地位,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如何“尽职免责”?《若干措施》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大胆推动创新工作,明确在项目研发中确因技术路线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和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的,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免责。

  《若干措施》支持高校院所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以高校教授、研究所研究员和企业高级工程师为合作导师,联合培养满足新兴产业、特色主导产业需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

图为甘肃科技馆三周年馆科普系列活动。(资料图) 魏建军 摄
图为甘肃科技馆三周年馆科普系列活动。(资料图) 魏建军 摄

  与此同时,激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激励高校院所加强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研发,对高校院所上年度的横向经费用于科研开发活动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增速在5%以上的,按增加额的20%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达200万元。

  甘肃省人社厅副厅长位志荣表示,在全国率先实行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对省内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和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学历、资历、台阶、论文、身份等限制,开通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破除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壁垒。

  甘肃省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助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还实行了下放事业单位管理权限,为科技人才聘用放权松绑;优化现金奖励方式,有效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强化高层次人才激励措施,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等措施。

  目前,甘肃省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0个。该省制定出台了陇原青年英才选拔管理办法,实行个性化培养扶持政策,培养扶持周期为3年,在科技攻关、实践锻炼、成果转化、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予以扶持。

  位志荣说,允许高校院所自主制定岗位任职条件、自主择优聘用人员,实现了“谁用人、谁聘用”;允许高校院所突破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目前,共为179名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高端人才设置特设岗位。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家和甘肃省重点人才项目选拔推荐中,甘肃对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将在甘“两院”院士津贴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领军人才聘期考核一次性奖励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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