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1月25日电 近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24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甘肃省14个地方和单位榜上有名。
近年来,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为抓手,以“7+N进”活动为载体,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有效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为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促进了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进了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激发了全社会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热情,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已经成为民族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
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有:甘南藏族自治州、兰州市西固区、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庆阳市庆城县、定西市安定区、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张掖市公安局、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彩虹城社区、西北民族大学、白银市白银区第十四小学、嘉峪关市第五幼儿园、天水市博物馆。
截至目前,甘肃共有85个地方和单位获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陇原大地绚丽绽放,“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理念已深深根植陇原各族儿女的心灵深处,汇聚起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的磅礴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