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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探索解决行政案件“执行难” 以案释法引众维权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2日 12:00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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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甘肃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该省2020年度十大执行案例及该院关于行政案件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指南。

  中新网甘肃新闻6月12日电 (记者 崔琳)“地埂子”纠纷是中国农村老百姓之间最容易起争执和发生矛盾的导火索,而且小纠纷往往埋藏着大隐患,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更大的事端。11日,甘肃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该省2020年度十大执行案例及该院关于行政案件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指南。

  其中,在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地埂子”纠纷执行一案中,黄某和马某因土地界限纠纷经辖区镇、村数次调解未果而积怨多年。2019年,黄某将马某诉至甘州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同意返还抢占黄某的耕地1.79亩。后马某未履行,黄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时处当地农民春耕备耕季节和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执行法官迅速启动相关送达、调查程序,并持续传唤督促马某到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马某对于调解协议确定的返还土地义务依然持有很大抵触情绪,搪塞推诿不配合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当事人所在辖区,分别与镇司法所、村委会沟通案情,磋商执行方案。

  在确定联合执行的当天,面对现场情绪激动的马某,乡镇和村社干部配合执行法官自愿放弃中午午休和就餐时间,在周边村民的现场见证下,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和耐心疏导调解,历时大半天时间,最终使马某同意返还调解协议中确认的耕地。执行法官顺势而为、记录取证,现场拉线测量加埂,现场向黄某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1.79亩争议土地予以交付。

  甘肃高院执行局协调指导处处长冯江指出,该案执行标的虽小,但历时多年双方矛盾非但未能化解,反而愈积愈深。执行法官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巧借乡镇、村社干部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和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平台,采取“三调”联动、共同发力、就地执行的工作思路,历时50余天,顺利将土地返还纠纷案件执行到位,既抢抓了农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正常的春耕备耕,在辖区引起重大反响,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甘肃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马兴隆介绍说,此次发布的十大执行案例,综合考虑了执行程序、实体处理、机制创新、典型价值、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因素,涉及“六稳六保”、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涉党政机关等方面。这十大案例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得当,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执行效果好,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引领性,对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针对法院行政生效裁判得不到有效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工作制约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实际,为进一步规范甘肃法院行政诉讼执行与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切实解决行政案件“执行难”,甘肃高院制定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指南》。

  当天,发布会还对《指南》起草的背景、目的、依据、组织实施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介绍,《指南》内容分为“行政诉讼执行”“非诉行政执行”及“其他”三部分共16条,既考虑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申请执行过程中的简洁性,也考虑了法院在裁判与执行过程中协调统一性和可操作性,该《指南》于公开发布之日开始施行。(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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