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931-8486893
广告热线:13919392204
投稿邮箱:gschinanews@163.com
移动广告
中新网甘肃新闻正文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 正文内容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李宁平、李辉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5日 09: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中新网8月4日电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宁平,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辉决定逮捕。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宁平决定逮捕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宁平(正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李宁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辉决定逮捕

  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辉(正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单位受贿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单位受贿罪对李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
分享到:

>>推荐视频

>>推荐要闻

>>推荐热图

>>海外媒体刊甘肃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