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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官代表甘肃分享“检察听证”秘籍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6日 18:17    来源:中新网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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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第三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在甘肃兰州举行。图为会议现场。

  中新网甘肃新闻10月16日电 (记者 崔琳)10月15日,第三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在甘肃兰州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与会议代表围绕“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的主题进行研讨。

  “为什么要开展检察听证?‘通过检察听证,把当事人请进来,使其充分享有、行使当事人参与听证、提交证据、诉说心曲、质证辩论的权利,实现了案件当事人之间、案件当事人与司法办案机关之间平等对话,无疑就是一种程序公正!’”张军指出,要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规范推进检察听证工作。

  围绕上述要求,张军就正确把握“应听尽听”、严格规范听证程序、保证听证质效、创新听证方式、建好听证员库进行了深入阐述,即:应听证尽听证,要防止单纯追求听证数量,应切实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案件,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最大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和价值;程序合规,质量才有保证。因此听证前,重在了解案件当事人、吃透案情、选准听证员;听证中,重在“听”证“结”;听证后,重在跟踪问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此外,还要主动向信息技术借力,探索开展异地听证或类案集中听证,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听证员的遴选、培训、使用等配套机制,不断提升听证员的履职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熊秋红就避免听证“走过场”建议,一方面,需要保障听证员队伍的稳定性。另一方面,需要对听证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选择不同类型的听证员参与;充分发挥专家型听证员在检察听证活动中的作用;提前将案件材料发送给听证员,让其有较为充足的审读和思考时间。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田霖就化解矛盾纠纷指出,听证员要把握好案件的本质,要提高业务素养,知道矛盾核心点在哪儿;听证员需要具备强烈的公益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听证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此外,释法的同时还应重“说理”。道理要讲到点子上,不能隔靴搔痒,把水真正浇到需要的苗身上。

  熊秋红还建议,未来对检察听证案件繁简分流的标准进行探索,做到精准分流、程序繁简适度。检察听证可以考虑多种方式并存,比如直播听证、在线听证等。在线听证方式不仅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适用,也可考虑在条件适宜的案件中适用,如为了避免远距离押解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风险,在线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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